秃薛
见“土薛”(64页)。
见“土薛”(64页)。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1483—1530印度莫卧尔王朝(1526—1858)创建者。帖木儿王朝(1370—1506)创建者※帖木儿古列根之后裔。1494年继其父为费尔干领地统治者,曾占据撒马尔罕。1504年在※月即别※昔班
?—1383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
突厥汗国官号。又作步利、附离。其意谓“狼”。《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之称。”但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
回回番客在中国安家落户后所生子女的称谓。蕃衍五世者亦称“五世番客”。参见“回回番客”(783页)。
书名。明张鼐(世调、号侗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撰。1卷。世调万历四十八年(1620)奉使辽东,归途撰次。首述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女真海西南北诸部及建州部族,并记其道里远近,部族多寡,
?—1770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