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典部
即“乙典女直部”(4页)。
即“乙典女直部”(4页)。
见“泥撅处罗可汗”(1515页)。
又作“怒官”。清代纳西族、藏族等一些土司委派在怒江地区负责向怒族收纳贡品的傈僳族头人。缴纳贡品分官贡(怒语,傈僳语称“固也”)和贷贡(怒语,傈僳语称“干卡”)两种。前者规定每个家族每年交纳簸箕三个、白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见“王政”(202页)。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相传建于明初。实建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经乾隆、同治、光绪、民国年间多次重修和扩建。占地4000平方米。寺正门除阿拉伯文题名外,还悬有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辽金时期身份较低的一种民户。辽代二税户有两种:辽初契丹主经常对中原及渤海等族用兵,往往把战争中掠夺来的生口分赐贵族勋臣,大至一二州,少亦数百人,建立头(投)下州县统之,使沦为奴婢。这些头下奴隶在辽圣宗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质孙宴”(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