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嘉呼图克图五世
见“罗藏丹森讲索”(1424页)。
见“罗藏丹森讲索”(1424页)。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卓尼县。相传13世纪初此地建有一座宁玛派小寺。约元至元六年(1269),帝师八思巴赴京,途经此地,由其随行萨迦格西·希日益西改宁玛寺为萨迦派寺院。明永乐年间,※些地(系杨土司始祖)
见“安市城”(907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即“榜什”(2420页)。
见“合兰府水达达等路”(837页)。
即“蛮书”(2272页)。
见“延吉府”(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