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悉
见“第巴”(2071页)。
见“第巴”(2071页)。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包维翰著。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册。全书分18部分;一卓索图盟7旗;二哲里木盟10旗;三昭乌达盟13旗;四锡林郭勒盟10旗;五乌兰察布盟6旗;六伊克昭盟7旗;七
即“岭表录异”(1395页)。
即“白纳查”(600页)。
见“吴克勤”(1074页)。
1615—1655清初将领。满族。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广略贝勒※褚英孙,安平贝勒※杜度长子。初封辅国公。随皇太极围困明锦州,松山,立有战功。清崇德七年(1642),袭奉恩镇国公。因兄弟间心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即“龙骥”(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