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舞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即“粟末靺鞨”(2189页)。
1628—1686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三女,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公主。崇德四年(1639)正月,下嫁孝庄文皇后兄子蒙古科尔沁部奇塔特。八年(1643),赐固伦额驸仪仗。顺治六年
即“马湩”(159页)。
廪君蛮传说中的神女。相传巴氏子务相被诸蛮拥立为廪君后,从夷水至盐阳,遇盐水神女,神女愿留共居,廪君不应。“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越
?—1804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罗卜藏多尔济长子。初尚郡君、授固山额驸。郡君卒,复尚县主,授多罗额驸。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公品级一等台吉。四十八年(178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
参见“弓力”(137页)。
蒙古语。又译“威埒齐”。《元史语解》释为“作工人也”。仁宗延祐六年(1319),设置玉列赤局,隶尚工署,置提领、大使各1员,秩从七品,专掌裁制缝线之事宜。玉列赤即从事该项工作之人。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