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王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敦敦河卫,并说清代有敦敦河,今有人据此定其在前苏联境内的阿纽伊河口。
明代青海第二代西纳活佛。永乐八年(1410),被明帝奉为上师,赐以国师职事及土地、人户,又赐象牙印章及诏书。十年(1412),赐“慈智禅师”名号。宣德二年(1427),又赐“通慧正觉国师”封号及银印。
见“蒙古政教史”(2340页)。
?—1598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纳林布禄、纳林卜禄。女真族(一说女真化的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七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曾孙。※杨吉努第二子。明万历十二年(
1208—1259蒙古国第四代大汗。又译蒙格、忙该,蒙古语意为“长生”。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之子,母唆鲁和帖尼。自幼养育于伯父窝阔台汗处,随从出征,屡立战功。太宗二年(1230),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子畴,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回族。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优贡。同治(1862—1874)间,官知县,累迁内阁侍读。性兀傲,不能谐俗。喜经史、善诗文、工书法。书承唐代颜真卿,尤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丰州辖县(一说为依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废。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郭隆弥勒洲”,简称“郭隆寺”。在青海互助县。明万历十年(1582),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应蒙古土默特部之请,赴内蒙古参加俺答汗葬仪时,到青海巡礼各地,传播格鲁派,并于十二年(15
官名。原系古代武官,《尚书·牧誓》有此官,统帅二千五百兵卒,取整数称之。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此官,以当地头目充任,为武职小土官,听命于官军,跟随征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