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1659清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波尔和罗氏。世居巴育特地方。初任副理事官。顺治九年(1652),两遇恩诏,授骑都尉,驻防荆州府(治今湖北江陵)。以把总胡章昂领2000人作乱,率本旗兵击败之。十六年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见“宝音格尔勒”(1523页)。
见“儋耳”(2516页)。
见“萨仑的斤”(2010页)。
书名。吴丰培编。此稿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原名《西边奏稿》,为旧抄本,共70篇,记载清同治(1862—1874)年间藏事,内容包括平定瞻对之案;布鲁克巴与英印战争;吐多卜降巴案;噶伦官员更替等事件,多为他
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新店子西5里的红河北岸。1971年秋修筑梯田时发现。1972年经过清理,发现很多文物。墓室壁画尤具特色,内容丰富。有护乌桓校尉车马出行图、宁城护乌桓校尉府图、乐舞百戏图、牧马图、朱雀
1839—1893清朝大臣、史学家。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同治(1862—1874)年间中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出督湖北学政,历典陕西、山东乡试,继迁侍读,视学江西。光绪七年(1881)任内阁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渤海王国将领。文王大钦茂时为辅国大将军。唐天宝十一年(日孝谦天皇天平胜宝四年,752),钦茂以不与日本通聘10余年,遣其为使率75人聘日。九月,至日越后国佐渡岛。十月,日皇派左大史坂上等存问。次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