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佤语音译,意为“寨子”或“地方”。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的称呼。最早可能是指氏族公社的聚居地,后来随着氏族公社的解体,逐渐演变为地缘性村寨,每个村寨大多住有不同姓氏,已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整体。大
清代官名。满语汉译。初称代子,清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事务,终清一代不改。参见“拨什库”(1377页)和“骁骑校”(1782页)。
?—496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子。皇兴二年(468),封南安王,加征南大将军、中都大官,迁内都大官。孝文帝即位,任凉州镇都大将。以绥抚有方,加都督西戎诸军事、征西大将军、领护西
见“阿旺图丹旺秀”(1245页)。
明代西北卫所名。其地元时为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入明后,于洪武八年(1375)正月改置归德守御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是年五月,其地吐蕃诸部往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马,与明通互市。永乐九年(1411)
明代藏区部落名。又作商哈簇。属岷州卫(治今甘肃岷县)管辖。成化元年(1465)七月,其族僧人癿丹端竹等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衣服、彩缎等。九月,族人札顺亦来朝贡马及方物,赏赐如例。四年(1468),癿丹
内蒙古昭乌达盟经棚等地用毛毡制作的靴子。以毛毡为原料,按大小型号,自靴腰以下,反复搓擀,经10余道工序制成。厚实耐穿。靴底脚心处稍凹,靴尖与后跟略呈圆型状如疙瘩,故名。此靴保暖性能好,不钻风,不进雪,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书名。清马思喀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裕亲王福全北征噶尔丹时所作日记。始于当年四月二十日,迄于九月十三日。凡行进期间沿途见闻,俱按日记述。为研究乌兰布通战役重要史料。
见“镇真河卫”(2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