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见“辉发部”(2200页)。
清道光年间苗族公益事业家。又名石老才。湖南永绥厅(今花垣)止耳寨人。苗族。苗区有名富户石季五之子。曾任止耳寨苗千总。与兄石文贵分家析产后,因行商经营有方,家聚数十万。为人乐善好施,专办地方公益事宜。道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回民武装。1945年10月成立于辽宁本溪市。由中共本溪保安司令部直接领导。大队长为回族红军干部杨忠、指导员林英(汉族)。下设三个中队,每个中队下分三个小队。活动于本溪、新宾、桓仁、抚
参见“忠贞可汗”(1414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约1811—1846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嘉庆十五年(1810),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四世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是为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五世。生于塔尔寺所属的梅仰部。察罕诺门汗胞弟。道光(18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
苗族传统节日之一。源于庆丰收及祈祝来年五谷丰登。在苗历每岁十月(农历约十月五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之间)第一个丑日或卯日、辰日举行(各地不同)。有大年、小年之分。第一个丑日为大年,第二三个丑日为小年。大年
书名。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又译“红册”。元代乌思藏搽里八万户长贡噶多吉撰。始写于至正六年(1346),成书于二十三年(1363)。不分品。叙述印度古代五统及释迦世系、中原由周迄南宗历代王朝、吐蕃王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