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玛部落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囊索、门堆、恩乃、拥学、学宁玛6个如哇组成,又称“罗玛学周”,意为“南方六部”。明末清初,固始汗率兵进藏时,曾驻牧该地。后罗玛部落大片牧地奉献与五世达赖,自此受西藏地方政府管辖。设甲本管理行政事务,各如哇设达若卡1—2人负责征收租税。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囊索、门堆、恩乃、拥学、学宁玛6个如哇组成,又称“罗玛学周”,意为“南方六部”。明末清初,固始汗率兵进藏时,曾驻牧该地。后罗玛部落大片牧地奉献与五世达赖,自此受西藏地方政府管辖。设甲本管理行政事务,各如哇设达若卡1—2人负责征收租税。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06—310年,凡5年。
即“完颜吴乞买”(1164页)。
东汉时巴郡板楯蛮的反汉廷斗争。板楯蛮因受汉朝官吏残酷剥削压迫,“愁于赋役,困乎刑酷”,“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过于奴婢,箠楚降于囚虏,至乃嫁妻卖子,或自刭割。陈冤州郡,牧守不理;去阙廷遥远,不能自闻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62439人(1975年)。18世纪中叶以前,主要居住在浊水溪一带,后逐渐向东迁移,分布甚广,从台中县的埔里至东部花莲港以北的广大山区,沿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
即“东西曹”(511页)。
西夏译汉文儒家经典。译自陈祥道注本,译者不详。为残本,蝴蝶装,页面25.3×17.2厘米,面8行,行17—18字,共47面。为第三、第六、第八、第十各一部分,分别相当于汉文本第五、第十一、第十五、第十
见“西京”(690页)
藏语音译,“降果”意为百户之首。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无论大小部落,3年一次清点牛羊时,部落内差巴牲畜最多的一户称之。经济基础较优厚,有政治特权,能参加部落当权者的会议。承担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