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奴
即“羌娜”(1140页)。
即“羌娜”(1140页)。
参见“雅”(1774页)。
1760—1816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称脣征阿齐图诺门罕和锡德林活佛。藏族。出生于理塘。为热振寺呼图克图二世(一作八世)。乾隆三十五年(1770),赏诺门罕名号和印信。主持改修热振寺,经章嘉呼图克图奏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束(东)纥罗。游牧于土拉河北,南邻薛延陀,西接多览葛。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俗与突厥略同。唐贞观二年(628),遣使入朝。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龟林都
见“拓跋晃”(1359页)。
明代哈密首领。永乐六年(1408),奉忠顺王※脱脱命与买住、火鲁忽赤至京贡马,被明廷封为都指挥同知。翌年,又至京贡马。八年(1410),因脱脱沉湎于酒,不理政事,拒属下劝谏,明廷谕其善辅之。及脱脱暴卒
见“合不勒罕”(835页)。
约1674—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翟里力、翟黎里。本名穆罕默德·斯迪克。原籍叶尔羌(今莎车)。出身贫苦。年青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歌,被编成《翟梨里诗集》。信仰伊禅教派,曾到阿图什萨图克麻札度过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
清初东海窝集部路长。亦作僧革。赫哲族。原为使犬部乌扎拉氏,世居盖清屯(亦作科钦,前苏联敦敦河口对岸)。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命额亦都率兵征窝集部,他偕路长尼哈里等归附,赐甲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