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村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力、为人公正、略通文墨、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任期3年。如其办事不公或贪污违约,嘎古可随时罢免、改选;服丧者亦不得担任。下设※翁模、※翁琚、※翁得、※翁管等执事人员,协理各项事务。任职期间,村中抽取部分公田或※渔箔作为报酬。民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政府对村民进行管理。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力、为人公正、略通文墨、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任期3年。如其办事不公或贪污违约,嘎古可随时罢免、改选;服丧者亦不得担任。下设※翁模、※翁琚、※翁得、※翁管等执事人员,协理各项事务。任职期间,村中抽取部分公田或※渔箔作为报酬。民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政府对村民进行管理。
地名。瑶族聚居地。在今湖南桂东县境西南,地处湘、赣边界。南宋嘉定朝时(1208—1244),当地先后爆发了以瑶族首领罗世传和李元励领导的瑶民大起义。
赫哲语音译,意为“鹿角神帽”。又称“胡也刻”。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萨满的神帽有初级神帽、鹿角神帽两种。男萨满戴的鹿角神帽(女萨满戴的神帽与初级神帽相似)
见“屈出律”(1546页)。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隶布特哈旗。官至御前侍卫、都统。道光十六年(1836),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请裁布特哈满州官员8名,布特哈索伦、达斡尔官缺,由各部落挑选。又以旗佐官丁苦于送貂朝贡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古山名。见于《汉书·地理志》。唐代仍有其名,为高句骊境内之山,古辽水(即小辽水,今浑河)源出之地。今一般认为即今辽宁清原县东北之三通背岭(满语称果勒敏珠敦岭,旧亦曰长岭、线岭、涵德岭)。
河流名。“郁”,出于古壮语“河流”之意。亦名“郁林江”、“骆越水”。西江上游。流贯今广西南部。北源右江,南源左江。起自邕宁合江村(亦称宋村),经南宁市、邕宁、横州、贵县,至桂平县城,与黔江汇合后称浔江
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
参见“希布察克部”(1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