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柤
见“狄柤”(1104页)。
见“狄柤”(1104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古地名。高句骊据有辽东地区后筑。为高丽国西境最重要军镇。故址今一般认为即今辽宁抚顺市北高尔山山城,但旧说纷纭:或说在今辽宁新宾县城北;一说在该省开原或新民县境;明代更有人指在今大连市金州区。乾封二年(
即“张登发”(1182页)。
(1363—1399) 明代蒙古贵族。简称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子(一作额勒伯克汗子)。娶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为妻。其兄额勒伯克汗为政不仁,重用佞臣浩海达裕。明建文元年(13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元十二年(1275)置威远州,后改为威远蛮棚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平云南后,改为威远州。十七年(1384),升为威远府。后为麓川思伦法所并,命其部下刀算党统其地。三十一年(13
524—552东魏皇帝。534—550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肃宗※元诩后裔,清河文宣王元亶之世子。永熙三年(534),拜通直散骑侍郎,为骠骑大将军。孝武帝元修西投关中后,于十月被大丞相高欢拥立为
高句骊国官号。一作“褥萨”。为高句骊王国下辖大城的最高长官(据《北史》、《隋书》,高句骊族凡5部,每部设“褥萨”一),比唐都督府之都督。新旧唐书《高丽传》中有“北部傉萨高延寿”、“南部傉萨高惠贞”率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西南。清康熙二年(1663)置。治今辽宁兴城市。辖域东西215里,南北45里。东与北接锦县,西邻山海关,南至海。汉属徒河县地。隋属柳城县。唐属营州、瑞州。辽属严州兴城县、锦州,
后凉太祖懿武帝吕光年号。396—398年,凡3年。
见“土河”(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