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
见“柳条边”(1576页)。
见“柳条边”(1576页)。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
晋代匈奴一支。又称贰城胡。匈奴右贤王曹毂(又作曹谷)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毂死,坚分其部众为二,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以西两万余落(即户),由长子曹玺统领,封为骆川侯;贰城以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从叔父巴图蒙古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辅国公,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见“功德使司”(427页)。
见“阿努达喇”(1224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其前身是1941年由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王一仁(回族)领导的回民小队,它是中共晋察冀冀东区第十三专署下属“冀(县)宝(坻)三(河)”联合县第四区(当时属三河县今属大厂回族自治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