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多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1323元朝大臣。又译也先帖木儿。蒙古许兀慎氏。淇阳王※月赤察儿第五子。初任宿卫,兄头卒,嗣爵淇阳王,累官知枢密院事。英宗至治三年(1323),与御史大夫铁失等阴结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西喇氏。克什特子。初袭伯父克什图牛录章京兼半个前程世职。顺治五年(1648),从征南大将军谭泰征江西叛镇金声桓,数败敌军,复率本固山兵败高总兵3千兵,并同罗什率兵败城内出击之兵
①见“耶律仁先”(1307页)。 ②见“萧奉先”(1995页)。
即“吐蕃”。唐代敦煌文献《汉藏字书》有此称。详见“吐蕃”(765页)。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清代画家。满族。字毓东,号静岩、默庄。以荫官参领,历官内务府总管。家祖业甚丰,尽付于弟,潜心钻研绘画。山水画沉厚深稳,出于王原祁之家。著有《绘事发微》,为时人推重,另撰有《画山水诀》。
明代壮族知名学者。字廷仪。广西宜山人。自幼笃学,博识书传。嘉靖十一年(1532),举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司佥事。后称疾辞官返故里,闭门著述,其代表作有《月山丛谈》、《越峤书》等。
渤海王国大臣、诗人。两次使聘日本。唐中和二年(日本元庆六年,882)冬,受国王大玄锡派遣,以文籍院少监率105人访日。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令地方官款待,但禁与国人私易货物。日天皇闻其高才硕学,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