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古伯
见“捏古伯”(1854页)。
见“捏古伯”(1854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书名。明代回回人※海瑞撰。原名《备忘集》,又名《海刚峰集》。不分卷。原有自编《淳安稿》、《淳安县政事》及《备忘集》10卷。后人陆续编辑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阮尚贤刊《海刚峰先生文集》、万历四十六年
?—1690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
清代满族医学家。满洲正白旗人。字梦香。由侍卫累官福建总兵。擅长医学,著有《百一三方解》。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即“乃蛮”(37页)。
见“兀者左卫”(110页)。
蒙古语音译,亦作倒喇赤,意为弹唱人。详见“倒喇”(1887页)。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