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珠伦河卫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即“水达达”(424页)。
1585—164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子。太宗皇太极时,晋固山额真(都统)。后金天聪三年(1629),夺永平4城,与图尔格,纳穆泰等驻守滦州。四年,明军破滦州,弃城奔永平,
即“乙弗”(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220金朝官员。渤海族遗裔。以荫补官,累调为贵德县尉。历迁奉圣州录事、内黄令、左藏库副使。章宗元妃李氏以皂币易红币,独拒之不易。元妃奏告章宗,章宗不以为忤。改户部员外郎、安州刺史。大安(1209
古地名。参见“骊戎”(1970页)。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高僧。又作伊拉古克三班第达呼图克图、伊拉古克三班。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车臣汗第三子。幼年学佛于西藏。顺治三年(1646)与父遣使向清朝通贡。
?—1475明朝大臣。字孟仁。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时入居闽县(今属福建福州市),从舅父翰林萨琦入都,以能书授中书舍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内犯,于土木堡俘明英宗,并挟明英宗登土城,邀大臣往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