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辉发部”(2200页)。
清朝官员。满族。字研斋。大学士※鄂尔泰曾孙。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黑龙江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义学教习。精通满、汉文字。十五年(1810),将调查所得撰《黑龙江外纪》八卷,详记山川
1600—1646清初将领。满族。瓜尔佳氏。清初五大臣※费英东第七子。初隶镶黄旗满洲,后改隶正黄旗。天聪元年(1627),随征察哈尔,攻宁远城(今辽宁省兴城市)。三年,随皇太极伐明,进逼北京,以战功晋
见“乞伏国仁”(124页)。
辽代史学家。字休坚。契丹族。六院部人。节度使耶律阿古只子。史载其性淡泊,有礼法,工文章。辽圣宗朝入仕,统和年间,为本部太保。开泰(1012—1021)中,渐迁塌母城节度使,以宜处霸州疑狱,获圣宗赏识,
见“卜赤”(18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即“总统伊犁事宜”(1745页)。
见“耶律察割”(1323页)。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