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中之戎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即“固姑冠”(1431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宰相府”(1949页)。
?—1765清宗室。字絅文。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第十子辅国公韬塞之后裔。授三等侍卫。父萨喇善,官吉林将军,缘事命戍伊犁,以父方卧病,自请随父往,获允,然以沽名被革职。沿途扶侍父至伊犁。后奉将军阿桂命
蒙古国勋戚。又称哈答驸马、哈合歹驸马,或译为合歹古列坚。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子。以其父引导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军征服“林木中百姓”之功,尚术赤女火雷公主(一说尚扯扯干)为妻,继其父统领斡亦剌部。元太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暖帽名。以毡制成,顶高5寸,边宽,前后翅各5寸。男翅两平,饰以海龙水獭皮。帽顶呈红色,饰以纹绣,不缀缨。妇人帽顶尖圆,中腰稍细,形如葫芦之半,帽后翅稍垂,顶饰金绒花。
即“明禅”(1404页)。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
书名。元官修。40卷。起延祐七年(1320)三月,迄至治三年(1323)八月。附《事目》8卷,《制诰录》2卷。泰定元年(1324)十二月,命翰林国史院修撰,由翰林学士吴澄、曹元用、马祖常、谢端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