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922清末学者。浙江嘉兴人,字子培,号乙庵,晚号寐叟。光绪进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兼总理衙门章京。二十一年(1895)参与组织强学会。八国联军入侵后,赞同“东南自保”,奔走于江南各
见“鸢鞮”(1379页)。
书名。明苕上愚公(即茅瑞征,字伯符,归安人)撰。1卷。内容共分4篇:首篇女直,记秦汉以来女真族之历史沿革;次篇海西,记南、北关王台、祝孔革所部族发展变化;三篇建州,记王杲阿台之事迹及努尔哈赤兴起;四篇
见“旧土尔扈特南路汗旗”(525页)。
见“索南群培”(1832页)。
?—前515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余昧之子。周景王十九年(前526),余昧卒,吴国人根据先王寿梦遗言,授余昧之弟季札为君,季札不受,改立他为王。周敬王五年(前515),乘楚平王卒,令其弟率兵伐楚。楚早
?—728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长子。唐开元七年(719),祖父高王大祚荣死,武艺即位。次年,唐遣使册封大武艺时封之为桂娄郡王。十四年,奉父命朝唐,留侍宿卫,唐授以武官爵衔。十六年(728),病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