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老上单于”(687页)。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不里之子。元宪宗(1251—1259年在位)初,父死后,承袭太原份地。1260年与诸王共戴忽必烈即大汗位,以功备受信任。后受命驻镇别失八里,兼辖天山南路畏兀儿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清雍正年间蒙古诗人。字华亭、艺园。蒙古正白旗人。雍正元年(1723),中癸卯科三甲进士,充翰林院庶吉士。累官至刑部侍郎。精通汉语汉文,所著《圣主躬耕猎田诗》,是五言古诗,歌颂清朝皇帝,写得语言流利,并
?—1132辽末皇亲。名又记作余睹、余笃、余都姑。契丹族。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之妹夫。史载其慷慨尚义气。天庆年间,为金吾卫大将军、东路都统。九年(1119),领兵镇压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张撒八起义,擒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见“莎车”(1827页)。
古族名。魏晋南北朝时对柯尔克孜族先民之称呼。又作结骨、契骨、护骨等。曾先后受鲜卑、高车、突厥等统治。有的学者认为※拓跋部时“七分国人”,以其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此纥骨氏,即是柯尔克孜族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