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见“木杆可汗”(259页)。
位于今新疆哈密县七角井盆地七角井村东600米处。范围约6000平方米,各种典型细石器与石核石器、石片石器共存。未见陶器。从石核、细石叶和以细石叶加工成的镞、钻形制看,与我国华北地区所出同类器物大致相同
见“巴勒滚”(412页)。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见“乌雅束”(337页)。
见“石翌”(447页)。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是书记述明将翁万达平定广西土官韦应、赵楷、李寰之乱等事迹。清“四库馆”臣亦称为从※《炎徼纪闻》中摘出别行之本。
见“吉囊”(681页)。
蒙古部名。清代额济纳土尔扈特人专称。※阿玉奇汗侄阿喇布珠尔之裔。初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康熙三十七年(1698),阿喇布珠尔率500余人奉母进藏熬茶。居五年,因归途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阻绝
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养正长子。万历二十七年(1599),随舅冉御龙征四川播州有功,旋袭宣慰使。四十七年(1619),奉调亲率5千土兵援辽抗击后金兵。次年,加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