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1399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伦发。元末云南平缅宣慰使※思可法之孙。洪武十四年(1381),其弟麓川主思瓦法统兵攻南甸,其部属达鲁方等遂拥立其为主。十五年,明军入云南、进取大理、金齿,惧,遂
书名。①晋代范汪撰。已佚,仅见于陈运溶所辑《荆湘地记》及王谟《汉唐地理书钞》。《麓山精舍丛书》辑9条,文甚简略。 ②南朝宋善化崇人盛弘之撰。所著地志为3卷本,已早佚。清人陈运溶从《太平御览》、《世说新
见“梁后”②(2125页)。
344—413后秦高僧。又译鸠摩逻多、拘摩罗逻多、究摩罗罗陀等,意为“童受”、“童首”、“童寿”、“童子”。原籍天竺,世为国相。其父鸠摩罗炎东越葱岭,至龟兹为国师,娶龟兹王妹生罗什,年7岁,随母出家。
即“达姤部”(728页)。
见“长狄”(363页)。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见“旱金莲”(1079页)。
即“颇剌淑”(2139页)。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