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 —176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姓伊克明安。初游牧于准噶尔,称克尔努特台吉。以达瓦齐篡乱,谋内附。乾隆十九年(1754),随阿睦尔撒纳投清,中道为噶勒杂特宰桑哈萨克锡喇部属俘执,留驻扎哈沁。寻为
即“夹谷清臣”(749页)。
“察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属※涅刺部。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神石。旧时珞巴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每个氏族的重要村子外,均设有一块巨石,凡出征进行氏族复仇和胜利归来的庆祝活动及氏族首领的任职仪式等,均在此举行
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又译忽儿察忽思、忽儿札忽思。享“杯禄汗”(又译不亦鲁黑罕)尊号。※马儿忽思长子,克烈部著名首领※王罕之父。据《史集》载,驻牧于斡儿塔·巴刺合孙。其父被塔塔儿部长纳兀儿·不亦鲁黑
1965年发现于新疆阿勒泰县城西南约12公里处。有石人、墓葬数十处。墓葬分两种:一为单棺葬,棺前立石人像;二为双棺葬,有矩形石垣,长宽约数十米,石棺在垣内,左右对称,石人立于垣前。石人一般为1个,也有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中心区对山腰以下耕地的一种称谓。这里气候温暖,庄稼生长一般优于山腰以上的耕地,且离村寨较近,有利于田间管理。到解放前夕这部分土地大多已为各个个体家庭所分割,不仅可以继承,而且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以藏文翻译和撰写的佛教典籍。初称※《甘珠尔》和※《丹珠尔》。吐蕃时期只有译经的目录集,如《秦浦目录》、《旁搪目录》及《登迦目录》,前两者已失,今仅存后者。最早版本为西藏纳塘寺古本。始于元仁宗(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