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拨思
即“火不思”(392页)。
即“火不思”(392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初级学位。凡入寺学习诵经讲经之徒众,经10年学习期满,举行结业典礼,即可获此学位。以后仍可继续深造,或在寺中担任较低的职务。
见“益喜策丹”(1946页)。
?—1785清朝大臣。纳喇氏。满洲正白旗人。乾隆初,以世管佐领授三等侍卫,累迁至镶红旗蒙古副都统。相继驻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噶尔(今喀什)诸地。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伊犁参赞大臣,旋调喀什噶尔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永乐十三年(1415)六月(一说八年,1410)置。治所在今四川大、小金川境。永乐九年(1411),酋长南葛遣使入朝贡方物,并以答隆蒙、碉门二招讨常侵掠邻境,阻遏道路为由,请讨之,
见“竹里河卫”(789页)。
见“根布”(1811页)。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朵儿必河、恨古河等处女真首领官夫答兰等81人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任官夫答兰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左侧阿姆贡河支流噶尔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