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仔兰
即“噶玛兰”(2500页)。
即“噶玛兰”(2500页)。
金代女真语,“摇手而拜”之意。《金史·礼志》:“金之拜制,先袖于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金代女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灭里部隶属汪古统治者领地内,在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八年(1358)九月,爆发反抗赵王暴政的起义。起义者攻进王府,杀死赵王的替身观音奴,赵王八都帖木儿仅因化装出逃才得以幸免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主隈部、烛隈水部。因居住于烛偎水(今黑龙江省萝北县佛山镇附近的札伊芬河)流域而得名。天辅四年(1120)九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遣宗室子完颜仆忽得、完颜酬斡招降该部。该部首领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东部鲜卑部落名。亦作末那娄、莫耐娄,或误作“莫多娄”。西晋元康七年(拓跋禄官四年,297),该部大人倍斤率部入居辽东,并投拓跋氏。后随北魏徙居代郡(在今河北蔚县西南至山西大同一带)。北魏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①见“耶律谷欲”(1313页)。 ②见“萧韩家奴”(2002页)。
参见“江达”(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