褥萨
即“傉萨”(2249页)。
即“傉萨”(2249页)。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黑水镇燕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12监军司之一。驻地黑水城(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水城遗址),备契丹、鞑靼和回鹘。一说驻地在兀喇海城(今甘肃山丹县境)或肃州(今甘肃
位于今新疆昌吉县城东约1公里处,紧邻昌吉新城。略呈长方形,周长约4公里,东西1045米,南北555米。城墙尚好,高1至5米不等。城内残存夯土台基三处,建筑无存。出土带莲花纹图案铺地方砖,还出土一陶瓮,
东汉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子。汉灵帝光和(178—184)中,父死,代立。才力不及其父,因贪淫并断法不平,部众多有叛离者。后出攻北地(治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被射死。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房山县磁家务。北靠半壁山,南临大石河。1981年调查发现。规模较大,东西宽200米,南北长300米。烧造年代较长,始烧于契丹初期,金代有所发展,直到元代方停。器物种
水名。洮儿,又写作洮尔、滔尔、淘尔、陶尔。始见于南北朝时史书,时称太鲁水(一作太岳鲁水、太沵水);唐称他(它)漏河(所指包括今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有时还包括第一松花江);《辽史》作挞(他)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元制: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二级,隅设职事人员隅正,坊置坊正。农村中分设乡、都二级,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
一种古老的捕鱼方法。亦作“挡亮子”。流行于我国许多地区,居今黑龙江省、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地区的赫哲、鄂伦春等族也用此法捕鱼。两族的用料及挡法不仅与其他民族有差异,彼此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根据春天冰雪融化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