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垦务总局
清末在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的机构。原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在包头镇设立的西盟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一年(1905),改为总局。后因乌兰察布盟另设垦务总局,只办理伊克昭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四年(1908)初,一度停办。八月复设。民国时期,机构仍存。由昱寿任总办,谭勇发任会办,倭什本、全贵任帮办。1912年10月,改为西盟水利总局。胡懋钺任总办。兼催收民欠荒租。下设2分局,佟世昌任东分局委员,张济清任西分局委员。1914年改为清理局。
清末在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的机构。原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在包头镇设立的西盟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一年(1905),改为总局。后因乌兰察布盟另设垦务总局,只办理伊克昭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四年(1908)初,一度停办。八月复设。民国时期,机构仍存。由昱寿任总办,谭勇发任会办,倭什本、全贵任帮办。1912年10月,改为西盟水利总局。胡懋钺任总办。兼催收民欠荒租。下设2分局,佟世昌任东分局委员,张济清任西分局委员。1914年改为清理局。
藏语音译,又译格波。意为“老人”、“长者”。旧时西藏农牧区传达差役通知或直接分派※乌拉差役的头人。由※宗本或所属领主委派及※差巴轮流担任等。在谿堆之下,管理庄园百姓,主要负责分派乌拉差役,接待过往官兵
①见“耶律乙辛”(1306页)。 ②见“耶律弘古”(1308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参见“议榔”(614页)。
1042—1094金肃宗。亦作婆剌淑、蒲剌束。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乃第四子,世祖※劾里钵之弟。自幼机敏善辩。劾里钵联盟时期任国相,尽心匡辅其兄,熟知辽朝国政人情,故主管与辽之事。屡领兵助兄击败叔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
见“柳中”(1575页)。
拉祜语音译。旧时云南省东河区拉祜族原部落头人的称谓。最初由各村社头人公选,主要处理村社与村社之间的公共事务和排解纠纷。除年节各村社送其些礼物表示尊敬外,主要自耕自食。后随着傣族封建土司统治势力深入这一
参见“埃波”(1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