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①国名。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1561年,亦思罕答儿为汗时,迁都于布哈拉,史称之为“布哈拉罕国”。16世纪下半叶,国势强盛,夺取费尔干纳、塔什
蒙文文化改进会创办的刊物。1930年1月1日创刊,铅印,16开,蒙汉合璧。设在北平宣武门外石竹灯庵三号。以研究蒙古社会问题及发展蒙古实业,改进蒙古文化及疏通蒙汉之间的隔阂为宗旨,设蒙古社会、政治、经济
见“耶律休哥”(1310页)。 ②见“舍利”(1467页)。
清末四川凉山彝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分子的斗争。光绪三十四年(1908),英国传教士巴尔克未经许可,擅自携武装随从由西昌(一说由马边)经交脚(昭觉)进入美姑牛牛坝,勘测山川,绘制地图,窥探地下资源,并枪杀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金代山名。参见“镇安公”(2510页)。
参见“热扑甫”(1856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在安徽省寿县南关留犊坊。始建于明初。天启元年(1621),清康熙年间(1662—1722)、道光二十五年(1845)、光绪十六年(1890)等多次重修。相传原址在寿县西门外,清初迁至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大安元年(1209),卫绍王子完颜从恪受封。《金史·宗室表》记完颜元为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