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字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或行或存案,发至夷情房办理。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与夷情房、廓尔喀房改为番务夷情藩属科,仍掌办原有事务,设参事、协理各1人掌办科务。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或行或存案,发至夷情房办理。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与夷情房、廓尔喀房改为番务夷情藩属科,仍掌办原有事务,设参事、协理各1人掌办科务。
西域古族名。参见“仲云” (799页)。
藏语音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职能相当于唐代的刺史、节度及清代的总管、统领。沙州(今甘肃敦煌)设此职,称沙州节儿。有节儿论、副节儿、节儿中官、节儿小官等级别之分。吐蕃著名的东道五节度大使论莽热
见“萨尔特部”(2010页)。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见“朱驹波”(792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
参见“保寺族”(1681页)。
壮族地区古行政建制。①宋置,治所在永平寨(今宁明县),属邕州(治所在今南宁市),统辖左江流域诸羁縻州县峒,有忠州(今扶绥地)、冻州(龙州)、万承州(大新)、思陵州(宁明)、左州(崇左)、思诚州(大新)
宋至清对部分黎族的称谓。最早见于《桂海虞衡志》:“(海南)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四傍,号为黎人,内为生黎,外为熟黎”。指居处接近汉族地区,较早接受汉人经济文化影响,不少能半通汉语,时出与汉人互市,先后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