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布班第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木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袭札萨克多罗贝勒。赐牧塔尔弼克哩叶库布尔。四十年(1701),赐黄马褂、杏黄辔。五十九年(1720),随振武将军傅尔丹由布噜勒征准噶尔,于格尔额尔格擒宰桑贝坤等百余人,焚其粮于乌兰呼济尔。雍正十二年(1734),以纵属夺军粮,降札萨克镇国公。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木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袭札萨克多罗贝勒。赐牧塔尔弼克哩叶库布尔。四十年(1701),赐黄马褂、杏黄辔。五十九年(1720),随振武将军傅尔丹由布噜勒征准噶尔,于格尔额尔格擒宰桑贝坤等百余人,焚其粮于乌兰呼济尔。雍正十二年(1734),以纵属夺军粮,降札萨克镇国公。
古族名。又作锅圈苗、锅圈革老。以妇女发型如锅圈得名。此称始见于清代。今统称为※仡佬族。主要分布在贵州安顺、大定(今大方县)、平远(今织金县)等地。男子以葛织斜文布为衣。妇女用青布笼发成锅圈状,着短衣、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见“巴哼”(405页)。
即“质孙宴”(1467页)。
金封爵。先后受封诸人及其受封时间如次:宗室完颜勖,正隆二年(1157);平章政事、左副元帅纥石烈志宁,大定十一年(1171);世宗孙麻达葛(完颜璟,即章宗),大定十八年(1178);太傅徒单克宁,大定
见“锡伯渠”(2364页)。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