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岷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见“庞特勤”(1498页)。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土司名。元属普定路,隶云南。明初属普定府,后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六枝县北。仡佬族多居于此。明洪武十五年(1382),仡佬族聚众1万5千余人攻普定。二十六年
1634—16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八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顺治二年(1645)四月,下嫁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子巴雅斯护朗。十四年(1657),封固伦长公主。十六年(165
参见“高皇歌”(1915页)。
书名。元许有壬(1287—1364)撰。81卷。内赋1卷,诗28卷,序、记14卷,碑志21卷,杂志9卷,公移4卷,乐府4卷。皆其晚年所自编。有壬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字可用。延祐进士。历仕仁宗至顺帝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西渡且末河,五百里至播仙镇,故且末城。《寿昌地镜》:唐上元二年(675年),且末改称播仙镇(《沙州伊州地志残卷》作上元三年)。遗址在今新疆且末南15里处。
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语支之一。包括苗语和一部分瑶族说的布努语、巴哼语、炯奈语等4个语言。使用人口约计有635万。另外,还有一部分自称“唔奈”、“优诺”的瑶族,他们使用的语言接近巴哼语,是巴哼语的方言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