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役户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寡,征钱,此外又征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由于负担过重,因而遇役多逃避。泰和六年(1206),定课役户全户逃者徒2年,赏告者钱5万。先逃者以百日内自首,免罪。如实销乏者,内从御史台,外从按察司,体究免之。无物力者没有这些负担,称不课役户。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寡,征钱,此外又征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由于负担过重,因而遇役多逃避。泰和六年(1206),定课役户全户逃者徒2年,赏告者钱5万。先逃者以百日内自首,免罪。如实销乏者,内从御史台,外从按察司,体究免之。无物力者没有这些负担,称不课役户。
?—1944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图什业图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1914年与清皇族肃亲王之女金孟显珍结婚。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1920年认张作霖为义父。1932年9月,任伪满
?—913辽初名医。字海邻。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族弟,于越※耶律辖底子。史载其善骑射,有臂力,被阿保机誉为“万人敌”。于医尤精。传称:“视人疾,若隔纱睹物,莫不悉见。”(《辽史》卷112)阿保
普米语音译。旧时普米族的一种祭水龙仪式。于二月举行,祈求风调雨顺,消灾免难。祭前于村后山麓插一10多丈高的木杆,作为水龙象征供奉,由巫师主持,祭品有牛奶、米酒、菜肴,不杀牲。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清代官名。亦作笔且齐。清内阁、各部院馆、各府寺监、八旗内外衙署等所置的低级官员。掌翻译、缮写满、汉章奏文移、书牍等项文书事务。《清通志》载:本称由来已久,“沿历代令史遗制”,远者可溯汉代“兰台令史”,
见“耶律察割”(1323页)。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阿克苏县南浑巴什。清代为阿克苏所属回庄,设有军台(军方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