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戈木
西藏珞巴族崩尼等部落的地方性联合组织机构名称。珞巴语音译,意为“联合”、“集中”。一般由本部落的一些氏族或其与异部落若干氏族的氏族首领共同组成。以负责处理地域性重要纠纷、协调军事行动等为宗旨。非常设性机构。内设1至2名首领,由组织成员共同推举有德才、组织能力强、能言善辩,并有一定财力者充任。其可据情召集各成员参加的“耶尔戈木”会议,商讨对策。氏族成员有义务参与决策中的统一行动。
西藏珞巴族崩尼等部落的地方性联合组织机构名称。珞巴语音译,意为“联合”、“集中”。一般由本部落的一些氏族或其与异部落若干氏族的氏族首领共同组成。以负责处理地域性重要纠纷、协调军事行动等为宗旨。非常设性机构。内设1至2名首领,由组织成员共同推举有德才、组织能力强、能言善辩,并有一定财力者充任。其可据情召集各成员参加的“耶尔戈木”会议,商讨对策。氏族成员有义务参与决策中的统一行动。
约1639—1706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绍初,号九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子。初受吴三桂“承恩伯”之敕封,后附清,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屡应调从征,著有劳绩。习经史,能文章,
见“卜忽秃卫”(20页)。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原秦、赵、燕长城的基础上修筑。构筑愿因地而异,山上用石垒,平地用土夯。在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小佘太地区,还保存着用石头垒的秦长城遗迹。赤峰以北的长城或石砌或土筑痕迹非常清楚。在奈曼旗、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西岸、桑锦达赉之东。东至德勒格尔木伦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南与西至察汉希尔噶素、哈喇布匀噶素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北至库克察布接本部中左翼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
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部领主。简称委正。孛儿只斤氏。※打来孙汗子。早年从父东迁,进入大兴安岭以东地区,残破泰宁、福余诸卫,占据泰宁卫故地,故亦被称为泰宁酋长。与海西女真部都督王台结为姻亲。史称其“最习兵”
驻藏帮办大臣温宗尧为安辑西藏民众所允诺之事项。宣统二年(1910)钟颖率川军越江达近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恐惧,邀帮办大臣赴布达拉宫,达赖喇嘛保证:令藏军停止抗川军;向清政府奏谢封赏;仍尊重驻藏大臣联豫
即“驩头”(2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