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金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
即“乌孝慎”(334页)。
契丹王朝选官制度。赵翼《廿二史札记》称:“辽初功臣无世袭,而有世选之例。盖世袭则听其子孙自为承袭,世选则于其子孙内量才授之。”是为契丹旧制。据《辽史》所载,军政要职,如北南枢密使、北南宰相、夷离堇等皆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1622—1699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多麦南部曲科附近之赞莫纳,从散华活佛出家。先后在西藏郭芒扎仓、达仓热哇堆等地聆听教程,学习经法。获林赛噶居学位。按西藏地方噶丹颇章旨意于顺治九年(165
南北朝时期南襄城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城名为族称。分布在今湖北南漳地区。南齐建元二年(480),其首领秦远乘北魏攻齐,官军尽发,郡县无备之机,攻潼阳(今湖北潼水马良坪一带),杀县令焦文度,破临沮(今湖北当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准噶尔地名。原为维吾尔语,意谓“踏地有声”。今新疆巩留县地。因地有空格斯河得名。地势宽平,水源充足,牧草丰茂,宜耕宜牧。旧为准噶尔乌鲁特、霍尔博斯鄂拓克驻牧地。乾隆二十年(1755)秋,准噶尔宰桑克什
明、清专司管理与甘、青、藏等地各族进行茶马交易的官员。永乐年间(1403—1424),因茶禁松弛,私贩盛行,马贵茶贱,碉门茶马司至用茶8万余斤,只易马70匹,遂严申茶禁,恢复洮州茶马司,增置甘肃茶马司
参见“方块壮字”(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