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夜光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见“笃哇”(1677页)。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置。属河州卫。治所在故元必里万户府,今青海贵德境。初,命故元万户朵儿只星吉为世袭千户。六年(1373)八月,又以故元蒙古世袭万户阿卜束等15人为其千户所千、百
契丹部族名。原为大、小二黄室韦户,契丹开国前夕,为※耶律阿保机所征服,分置涅刺拏古部与※突吕不室韦部,开国后,成为太祖20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戍泰州东。
清代内蒙古五路驿站之一。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吏部侍郎布彦图、侍学士额赫礼负责建立。张家口俗称东口,驿站自东口起,北入内蒙古境逐一设置,计:在察哈尔境内设察汉托罗盖、布尔哈苏台、哈留台、鄂罗依琥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1898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九世班禅※却吉尼玛外祖父。因九世班禅幼时丧父,抚育有恩,于光绪十七年(1891),由扎什伦布寺札萨克喇嘛汪曲楚称奏请,照历辈班禅额尔德尼之父蒙赏爵衔之例,赏封辅国公。次
一种半地穴式的原始住所。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一带地区。为我国东北地区肃慎族系传统居室。考古发现表明,先秦肃慎人已住这种半地穴式房屋,一般在山的斜坡挖建,利用上坡为墙,下坡用石块垒砌,面积长6米,宽4米。《
游猎民族使用的一种诱鹿工具。又称“鹿哨子”或“鹿叫子”。自古以来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古代契丹、女真等族皆用以捕鹿。《辽史·营卫志》载:“猎人吹角效鹿鸣,既集而射之,谓之‘舐碱鹿’,又名‘呼鹿’”。宋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