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3—418年,凡6年。
元代土司名。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元初置。司治汶州县(今四川汶川县)。佚正三品。设达鲁花赤、安抚使、同知、佥事、经历、知事、照磨、镇抚各1员。辖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以及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2
1489—1526明广西田州土官。壮族。田州知府岑溥之子。自幼受父母偏爱,意欲让其嗣位。其兄岑猇因失宠怀怨,于弘治十二年(1499,一说十一年)弑其父,猇亦自杀(一说他杀)。以其年幼,嗣位未定。田州土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
书名。清何秋涛撰。成书于咸丰八年(1858)。全书80卷(一作85卷,误)。卷首12卷,载康熙、雍正、乾隆、嘉庆诸帝有关北部边疆、民族、中俄关系等的训谕、诗,《平定罗刹方略》及《钦定大清一统志》、《钦
见“爱毕勒达”(1899页)。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大学士温福曾孙,两广总督永保孙。道光二年(1822)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国子监祭酒、通政使、礼部右侍郎。十三年(1833),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奉命
见“花剌子模”(999页)。
史称羿人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是接近消亡的一种语言。使用于我国贵州省毕节县普宜和阴底一带以及四川省古蔺县的腊盘沟一带。清代编修的《毕节县志》中有:“毕节裸裸、茵子、羿子,习俗各异”的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洛阳伽蓝记》作钵卢勒,《高僧传·智盌传》波崙。《大唐西域记》钵露罗。《新唐书》大勃律、布露。清《西域图志》博洛尔。即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当地居民属藏族,操藏语。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