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益喜策丹”(1946页)。
1795—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五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滩边钦地方。由贡塘·嘉贝样认定迎入拉卜楞寺坐床,剃度出家,授具足戒,学习显密经论。任密宗学院翁则师和医学院法台3年。后任开塔寺、群科噶赛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即西州回鹘。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1556—1603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九世活佛。藏族。生于康地金沙江流域的哲雪。明嘉靖四十年(1561),6岁即被送至粗浦寺学习。曾应云南木土司邀请,出访丽江纳西族地区。历访噶玛贡寺、绛秋林寺,
1826—1874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正学。彝族。云南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人。原籍蒙化直隶厅南涧(今南涧彝族自治县)小李自摩村人,本姓“字”,因入赘李家而改姓。少时作奴仆。咸
?—1858清末将领。字梅芳,河南郑州人。回族。幼年丧父,家境贫苦,好学习武。道光十一年(1831),以力大善射举于乡。次年中武进士。以蓝翎侍卫授山西吉州(今吉县)营都司。咸丰二年(1852)调河南、
土司名。明置。元为茶山百纳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东北。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并入中曹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宣慰使司及四川行省。永乐四年(1406)置白纳长官司,治仍旧。境内
见“耶律阮”(1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