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见“布拉呢敦”(470页)。
我国赫哲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由于赫哲语既有满语支语言的特点又有通古斯语支语言的特点,因此研究者对赫哲语属于哪个语支有不同的意见。早期的分类法把赫哲与满等语言划为满语支,较新的分类
?—1900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九世。藏族。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之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桑叶那拖。咸丰八年(1858),经金瓶掣签,确认为第穆活佛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十三世国王。《云南志略》等作段晖寿。白族。大理人。※段廉义(段连义)侄(一作段庆义子)。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前世国王段廉义被权臣杨义贞篡杀。历4个月,杨复被鄯阐侯高智升子、清平
藏语称“朵儿”,意“埋藏地下之物”,实指埋藏于地下的经书。古代藏族僧人有将重要佛典和著作埋于地下、岩洞、古寺殿堂或梁柱下之俗,待多年后取出,公诸于世,视为珍宝。藏传佛教称之为“伏藏”。在藏族本教中亦有
契丹大字铜牌。至今所发现的契丹字铜牌极少,仅三、四枚,此其一,于黑龙江哈尔滨市西南阿城地方出土,现藏黑龙江博物馆。牌身长方形,长6厘米,宽2厘米。牌上契丹字为空心楷体,正面1行4字,背面两行约18字,
见“土河”(63页)。
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城堡”。旧时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基层行政单位。由同一地区的若干个村庄组成,并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管理附近的几个小村庄,相当于今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沿用至今
清代康定炉霍尔土司,又名德瓦夏巴。藏族。管理康区十三寺之一炉霍寿寺,委任其弟青则罗桑克珠为寺主,并为该寺制定一整套规章制度,称为“青则罗桑克珠规章”。更寺名为霍尔章古寺,旋改为寿灵寺。与土司联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