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清代蒙古将领。又作策凌。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纳木札勒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率众附清,授三等轻车都尉,居京师,教养于内廷。编所属佐领附察哈尔镶黄旗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
西藏地方政府为防止英军越界于境内隆吐山隘处所建巡防住所。英军侵占哲孟雄(今锡金)后,于西藏边境筑路,直至卓木(今亚东)山谷南界,并于边界寻衅,声言带兵进藏。西藏地方政府因英人历次无端闯入边界,派小队藏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见“铁穆耳”(1879页)。
1799—1865清代四川中瞻对土司。出生于瞻对切依地方之瓦达寨,号称“布鲁曼”(意“瞎子娃娃”)。藏族。土司罗布七力之子。继父业扩张势力。嘉庆(1796—1820)末年,袭扰炉霍土司及上、下瞻对。遭
1778—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达交滩之春木托家族。4岁确认其为松拉玛夏茸转世灵童。乾隆四十七年(1782),被迎入拉卜楞寺坐床,次年由赤钦·索南旺嘉剃度出家,赐名阿旺
自称“独龙”。文献旧称“俅夷”、“俅子”、“俅人”、“曲夷”、“曲人”等。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5816人(1990)。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独龙河畔。相传其祖先很早便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