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1374明洪武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平伐(今龙里东南一带)人。苗族。洪武六年(1373),与的若等率大平伐苗民起义。谷峡、刺向关等地苗民纷起响应,聚众树栅,攻的敖等寨。七年,遭贵州指挥张岱的镇压,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格依,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伊克噶札尔阿齐图山,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界;南至乌兰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巴颜哈喇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有佐领8。会盟于克鲁伦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西羌的一支。参见“旄牛羌”(190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苏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一带。南连毛怜、建州等卫。宣德八年(1433),结杨木答兀,杀建州左卫指挥
即“默啜”(2551页)。
渤海王国置。因其地有古肃慎城故名。为上京龙泉府龙州属县,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西南、镜泊湖北湖头。辽灭渤海后废,将其民大部分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境,与长平、富利、佐慕等县民合置一县,称黄龙县。
独龙语音译。傈僳语称“窝叉”,意为“人骨钱”或“尸骨钱粮”。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畜奴主对贡山独龙族一种勒索手段。19世纪以来,傈僳族畜奴主经常越过高黎贡山虏掠独龙族人民为奴,曾多次遭到独龙族奋起反抗,但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