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礼部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所在众说不一,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齐齐哈尔市西的雅鲁河与阿伦河之间,或说在雅鲁河流域,一说在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至乌兰浩特市一线与乌罗护部犬牙交错而居,旧有说在嫩江上游西岸支流喇(今作“那”)都里河流域。唐以后不见其名。参见“室韦”(1748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所在众说不一,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齐齐哈尔市西的雅鲁河与阿伦河之间,或说在雅鲁河流域,一说在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至乌兰浩特市一线与乌罗护部犬牙交错而居,旧有说在嫩江上游西岸支流喇(今作“那”)都里河流域。唐以后不见其名。参见“室韦”(1748页)。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左江流域壮族农民起义军首领吴凌云的称号。参见“吴凌云”(1075页)、“延陵国农民革命”(820页)。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参见“英”(1338页)。
?—1790卫拉特蒙古伊克明安台吉。清辅国公巴桑长子。姓伊克明安。初驻牧于准噶尔。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投奔清军,驻牧黑龙江乌裕河流域。二十六年(1761)父死,受命袭爵。五十五年(1790),
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藏族。土司莎罗奔兄子。莎罗奔死后,代主土司事。乾隆二十三年(1758),暗结革什咱头人及小金川僧格桑围攻革什咱土司官寨,并逐土司。二十七年( (1762)正式承袭土司。袭职后,屡侵
清代满族女学者。字丹奉。乾隆时江苏、浙江巡抚雅尔哈善妹。有残疾,立志依父母以终,著有《素言》。
书名。金末元初人白朴(1226—?)所撰散曲集。凡两卷。朴字仁甫,又字太素,号兰谷,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生长于朝代更迭之际,流离窜逐,与父相失,被元好问收养成人。后徙家金陵(今南京),从诸遗老放情山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