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即“寻阁劝”(932页)。
?—1655清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钮祜禄氏。※额亦都孙,车(彻)尔格子。初以护军参领从攻明锦州,败宁远援军。后金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皇太极征明,驻军德胜门外,分兵攻袁崇焕营。五年,围大凌河
书名。清末成书,编者佚名。28种,141卷。以经世致用为宗旨,汇辑边疆史地专著,尤着重辑录被沙俄、英国等侵略和觊觎地区的有关之作。以清代为范围,间亦辑入清代以前的著作。清人有关重要著述如黄沛翘的《西藏
1610—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次子。初封辅国公。清崇德元年(1636),从皇太极征朝鲜,围王都,进逼南汉山城,阻击援军,迫朝鲜国王李倧降。三年,从
见“乞勒尼卫①”、“乞烈尼卫”(125页)。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75—1084年,凡10年。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清代将领、书法家。字子明,四川阆中人。回族。初从向荣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由参将署固原提督。后迁肃州(甘肃酒泉)提督。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军攻西安,奉调援陕,失利,被夺职回归故里。善书法,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
见“福乐智慧”(2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