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治延安(今属陕西省)。辖延安府,鄜州节镇州及丹州、保安州、绥德州、坊州四刺史州。府、州共有县16、镇5、城2、堡4、寨18、关2。共有205809户。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
见“诸抹”(1951页)。
?—1869清同治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官坊村人。黎族。同治六年(1867)六月,崖州乐安汛千总外委洪云章至官坊村强行摊派修筑土城之资。因不堪征索之苦,聚集村民当即将洪击毙。翌年冬,与其兄刘那沛等
见“谢梱”(2301页)。
1587—?明末清初青海地区高僧。藏族。系甘禅寺之修建者。四世班禅大弟子之一。出生于哈勒兹地方。在佑宁寺以戒行谨严著称。师事嘉赛活佛,学习《集类学》等。赴卫地叩谒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拜郭芒扎仓之贡如·桑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亦作“哈达”。女真语音译,“山峰”之意。《金史·国语解》谓“山之上锐者”。满洲语和蒙古语至今犹有此词。可能源于阿尔泰语系诸语族的祖语,起源甚早。
?—1264或1266察合台汗国第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孙,拜答儿之子。中统(1260—1264)初,依附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蒙古国大汗位,寻受阿里不哥命归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