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牙等处宣慰司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令三年一入贡,至是来贡,故立官府”。与八百等处宣慰司同为当时远在中缅边境之政区建置。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令三年一入贡,至是来贡,故立官府”。与八百等处宣慰司同为当时远在中缅边境之政区建置。
以汇兑、存银和放银为业务的票店。也称票号、银号。过去银两使用要自己携带或委托镖局护送。票庄出现后,承办汇兑业务,使用银两者,不必携带,可通过票庄,将银两在甲地存入,凭汇票至乙地取用。办理银两存放,可以
见“民族解放社”(669页)。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见“大金得胜陀颂”(99页)。
西夏大臣。御史大夫苏执义弟。夏仁宗时(1140—1193)官枢密承旨。大庆四年(1143),夏国诸州饥民四起劫掠州城,诸州告急,朝廷欲派兵镇压。乃力排众议,以此本良民因饥生事,非盗贼可比,反对以兵讨击
见“据曲”(2039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世居尼尔吉屯,隶布特哈正白旗。咸丰(1851—1861)时,随多隆阿军作战。同治元年(1862),授总管加副都统衔。次年,为记名副都统,以失约束革职。旋因功复原官,赐号
?—1358元朝大臣。字石岩。高昌畏兀儿人。尤工大字,能作双钩书。以世胄入官,授直省舍人,迁监察御史,出为广东山南等路廉访司佥事,后任信州路总管,移平江。革征输之弊,令大小户齐纳粮无二,以善政称。至正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