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首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员,又为一村之首领,掌管本村的一切事务。职责是:替土官科派夫役,陪同土官审理本村案件,接待来往土官,按照习惯法排解村中纠纷等。接受土官分赐的一分“郎田”(那郎),由自己耕作。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员,又为一村之首领,掌管本村的一切事务。职责是:替土官科派夫役,陪同土官审理本村案件,接待来往土官,按照习惯法排解村中纠纷等。接受土官分赐的一分“郎田”(那郎),由自己耕作。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都兰县东南部沟里藏族乡。东与兴海县以青根河为界,南接果洛州和玉树州,西邻香日德香加旗,北连日安藏族。为游牧部落。“沟里”藏语音译,意为“驼背人”,因最早部落头人为驼背者,故名。
辽太祖大圣大明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年号。亦作神策。916—922年2月,凡7年。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见“木杆可汗”(259页)。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见“四部医典”(555页)。
1884—1943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巴林右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爵。二十七年(1901),命在乾清门行走。三十年(1904),命在御前行走。辛亥革命后,加封
见“刘聪”(860页)。
即“段正”(1692页)。
官名。明朝以汉制官称羁縻少数民族首领所封授的职衔。明朝初年置五军都督府,五府均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为统帅京卫和外卫兵卒的高级武官。后各卫都督等官成为虚衔。且多以之封授少数民族豪酋。有土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