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天锡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初级学位。凡入寺学习诵经讲经之徒众,经10年学习期满,举行结业典礼,即可获此学位。以后仍可继续深造,或在寺中担任较低的职务。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爱国者。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原任温巴什(什户长)。清咸丰五年(1855)六月,浩罕玉散和卓依善纠集小股歹徒,企图窜犯喀什噶尔,策动叛乱。途经阿斯图阿尔图什庄时,他设计将其稳住,深夜将
傣语音译,意为“地方”、“坝子”。一般指傣族居住的河谷平坝。往往一个坝子就是一个勐。云南西双版纳共有30多个勐,旧时设大小土司,傣族称之为“召勐”(一方之主),其建制大者相当于区,小者相当于乡。曾是西
书名。两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清吴震方(字青坛,浙江石门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为两广游记。其中卷上记山川、民族、时事,涉及瑶族、壮族习俗颇详,如云:“壮种与瑶异类,……花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大德三年(1299),世祖弟阿里不哥子玉木忽儿受封。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邻居”。是今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等地游牧鄂温克人,在氏族组织瓦解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游牧公社组织。最初纯粹是有父系血缘关系的个体家庭结成的生产互助集团,多则10余户,少则3
见“卜鲁兀卫”(21页)。
见“林牙”(1291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即“彭士愁”(21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