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熙宗实录
书名。金完颜守道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十三年(1135)正月至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熙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二十年(1180)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熙宗纪》。
书名。金完颜守道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十三年(1135)正月至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熙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二十年(1180)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熙宗纪》。
见“和硕特北左翼旗”(1452页)。
见“诸抹”(1951页)。
即“觱篥”(2547页)。
即“妣吉”(1260页)。
元代宣政院对乌思藏属下萨迦本钦所授官职名。《元史》作乌思藏管民万户。约世祖至元五年(1268),元完成乌思(前藏)、藏(后藏)各地户籍调查,任命萨迦本钦为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赐印信,置万户府。历任本钦
藏族古部族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一带,治汶川县西北)山谷燔。元至元四年(1267)五月,受招归附,赐以玺书、金银符。十一族各族部名称史籍失载。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参见“王枢”(201页)。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