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1861清咸丰年间广西上林壮族起义首领。上林县东(今广西田东县东南思林南、右江南岸)关村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为人刚直侠义,颇孚众望。咸丰(1851—1861)初,被村人举为东关团总。
即“额真”(2530页)。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明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明洪武(1368—1398)时,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壁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和泥首领龙咀,从纳楼分出,给予土司职衔,建立巡检,世领其所辟地区。主
1653—1720清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主事。三十八年(1699),随侍郎满丕等招降巴尔湖3千余人,安置察哈尔游牧地,编隶佐领。三十九年(170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38年。
民国期间新疆塔城县发行的货币。有纸质和布质两种。纸质共有二十两、十两、五两、三两、一两(以上主币,下为辅币)、五钱、二钱、一钱8种面额。民国元年(1912)至六年(1917)塔城参赞署发行,共2565
即“斡亦剌”(2425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也称金边墙或金界壕。经金世宗至章宗两代近40年兴建、扩建。东起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七家子,向西行经哲里木盟科右前旗,在明水林场,过洮儿河,沿明水河向西南,过海勒斯台河,溯脑门台河入锡林郭勒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