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若绛曲班桑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为堪钦,主管哲蚌寺建筑工程。二十三年(1897),为堪钦,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行三大寺。二十七年(1901)升任喇嘛噶伦。二十九年(1903)被革职,返其家族锵清庄园。三十三年(1907),被十三世达赖喇嘛委任为3名伦钦之一。次年,陪十三世达赖喇嘛赴京。宣统二年(1910),同十三世达赖喇嘛逃亡印度,驻藏大臣解其噶伦职。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为堪钦,主管哲蚌寺建筑工程。二十三年(1897),为堪钦,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行三大寺。二十七年(1901)升任喇嘛噶伦。二十九年(1903)被革职,返其家族锵清庄园。三十三年(1907),被十三世达赖喇嘛委任为3名伦钦之一。次年,陪十三世达赖喇嘛赴京。宣统二年(1910),同十三世达赖喇嘛逃亡印度,驻藏大臣解其噶伦职。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清代四川小金川土司泽旺之弟。藏族。大小金川构衅时,勾结大金川土司※莎罗奔,袭小金川,擒泽旺。私通泽旺之妻阿扣,掌管小金川土司印信,土民甚为不服。乾隆十三年(1748),清军进剿大金川,令领小金川兵。佯
见“完颜亶”(1147页)。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语音译。唐代译为梅禄。五代回鹘仍沿用之,译作密禄、媚禄。蒙元时作杯禄、卜欲鲁、不亦鲁黑。波斯史学家拉施特认为是“指挥”之义;多桑《蒙古史》称其是“统兵者之义”;按11世纪可夫合里字典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孙,高明量子。幼孤。及长,娶大理国王女成宗。初继其父为威楚(今楚雄)领主。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一作十七年,1147;或作徽宗宣和元年,1119
唐时为东北四族归附所设之四都督府。两番指※契丹和※奚,黑水指※黑水靺鞨。奚置※饶乐府,契丹置※松漠府,渤海置忽汗州府,黑水靺鞨置黑水府。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
古代希、罗马人对中国人的称谓。见于公元前后至六世纪欧洲历史文献中。原意为“丝绸生产者”。一般认为,其派生于ser、serikon与ser-icum。
西域古国名。又作孤胡。王治车师柳谷(今新疆吐鲁番县境)。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55,口200余,兵45。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都尉各1人。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东汉时尝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一译达木巴都噶尔。绰罗斯氏。清札萨克亲王伯什阿噶什兄达瓦克什克之子。初游牧于沙喇伯勒(位于伊塞克湖北)境。乾隆二十年(1755),随伯什阿噶什附清,驻牧额尔齐斯,授协理台吉。